有关照明线路的知识,在对照明线路进行布线时,必须按一定的技术要求来操作,主要有11大项,安装照明设备时的注意事项,共有8大项,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。
1、照明线路的技术要求
在照明线路中的各种布线方式,都必须满足使用、安全、合理、可靠的要求。
(1)室内、室外配线,应采用电压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。单相或二相三线供电时,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;三相四线供电的零线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/2。
(2)除花灯及壁灯等线路外,一般照明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5A,插座数一般不超过20只;电热线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30A;装接插座数一般不超过6只。
(3)布线过程中,应尽量减少导线间的连接,以减少故障点。凡在管内、木槽板内的导线,一律不准有接头的分支处。导线连接和分支处不应受到机械力的作用。
(4)线路应尽可能避开热源和不在发热的表面敷设。
(5)导线与电器端子的连接要紧密压实,力求减少接触电阻和防止脱落。
(6)各种明配线的位置,应便于检查和维修。线路水平敷设时,距离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.5m,垂直敷设时不应低于1.8m。个别线段水平敷设低于2.5m时,垂直敷设低于1.8m时,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。
(7)每个分支路导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0.5MΩ,小于0.5MΩ时,应做交流1000V耐压试验。
(8)下列场所应采用金属管配线:重要活动场所;有易燃、易爆危险的场所;重要仓库。
(9)腐蚀性场所配线,应采用全塑制品,所有接头处应密封。
(10)冷藏库配线,宜采用护套线明配,采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,所有控制设备设在库外。
(11)下列场所的室内、外配线应采用铜线:
1)重要活动场所;2)重要控制回路及二次线;3)移动用的导线;4)特别潮湿场所和有严重腐蚀性场所;5)与剧烈振动的用电设备相联的线路;6)有特殊规定的其他场所。
2、安装照明设备时的注意事项
(1)一般照明应采用不超过250V的对地电压。
(2)厂房的照明灯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.5m,低于此高度时,应加保护。同时除安全电压外,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口,并且不准将电线直接焊在灯泡的接点上,使用螺丝灯头时,铜口不得外露。
(3)行灯及机床工作台使用的局部照明灯,其电压不得超过42V,在特别潮湿的地点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,其电压不得大于12V。
(4)在易燃、易爆、多尘、潮湿以及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照明装置,应符合其特殊的要求。
(5)照明灯须用安全电压时,应采用一、二次绕组分开的变压器,不许用自耦变压器。
(6)行灯必须带有绝缘手柄及保护网罩,禁止采用一般灯口,手柄处的导线应加绝缘套管保护。
(7)各种照明灯,根据工作需要应有一定形式的聚光设备,不得用纸片、铁片等代替,更不准用金属丝在灯口处捆绑。
(8)安装户外照明灯时,如其高度低于3m时,应加保护装置,同时应尽量防止风吹而引起摇动。